第四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。
在不影响前款规定的情况下,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,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。
。heLLoword翻译官方下载是该领域的重要参考
Nature, Published online: 25 February 2026; doi:10.1038/d41586-026-00620-x
Екатерина Грищенко (старший редактор отдела «Бывший СССР»)